我们的消费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是指买方和卖方之间,只要“买”和“卖”的意思一致,即使不在合同书上签章,口头约定也被视为合同成立。
一旦签定合同,就必须遵守。但是,有时会有上门推销等被突然袭击时签定合同而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为了帮助消费者挽回这种利益损失,有时可按以下情况解除合同等。
上门推销或电话推销及传销等手段而签定商品或服务,在一定的期限内,可无条件解除合同,称为冷却期制度。即使是已使用过的商品,结束了的工程,也有可能解除其合同。
利用冷却期制度时,请在明信片上等写明解除相关合同的意思,通过挂号 邮件通知销售方。签有信用卡支付合同时,也请必须通知信用卡公司。
作为利用冷却期制度的证据,请保存好下列文件。
日语填写例
上门推销(到消费者家里推销、兜售、预约销售、不到2天时间的展销、以及催眠销售等)
原则上,全商品·劳务为对象。(但是,轿车、葬礼、使用或消费一部分的化妆品以及健康食品、未满3000日元的现款交易等除外。)
8天
电话劝诱推销
连锁销售交易(传销)
无限定
20天
以提供业务为诱饵进行销售交易(副业销售等)
提供特定长期工作合同
指定6个行业(美容沙龙、外语教室、家庭教师、补习班、电脑教室、婚姻介绍所)
上门推销购买(贵金属等上门推销购买)
原则上以全商品为对象(但已被法令认可、上门推销不会引发消费者纠纷等物品除外)
8日之间
冷却期的期限是指包括收到冷却期书面通知(合同等)之日在内的天数。2013年2月 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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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提供特定长期工作(第3页※)的合同,由于合同期限相对较长,难以准确预测其效果和目的的达成情况,因此,不仅是上门推销,包括任何销售形式都适用冷却期制度。
另外,在冷却期限满后,通过支付解约费,可任意中途解约。但是,仅限于合同总金额超过5万日元、合同期限为美容沙龙超过1个月、其他超过2个月的情况。
关于退货没有记载时,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8天之内解约其合同。另,有退货特约时,将其内容作为优先。邮费由消费者负担。
经上门推销,购入明显超出日常所需数量的商品时,可以在合同签订日起1年以内解除合同。(除消费者另有签其合同的特别情况。)若签有信用卡支付时,也可以解除其合同。
上门推销时,禁止已对不买做出表态的消费者进行再次劝诱。
销售方告诉消费者不符合事实的内容,并让消费者签定合同,消费者希望其离开也不走而让消费者签定合同等,在这种情况下签定的合同可根据该法律予以撤消。另外,不正当的高额解约赔偿费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合同条款等可作为无效处理。
不满20岁的未成年人签约的情况下,必须要有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的同意。对未经同意而签订的合同,未成年人本人及法定代理人有权予以撤消。但是,在零花钱范围内的合同或自称是“成年人”而签订的合同则不能撤消。
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想出售○○」、「希望核定○○价格」等要求时,严禁经营者劝诱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