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金制度等理由未加入国民年金的居住在市内的外国籍高龄老人可领取在日外国籍高龄老人补贴。
对象 (対象者)
大阪市内居住的1926年4月1日之前出生,并从1982年1月1日之前到2012年7月8日为止连续办理外国人登记和住民登记的在日外国人,或是在1982年1月1日之前已办理外国人登记,并在1982年1月1日之后取得日本国籍的人。
但是,不包括下列人员:
- 接收生活保护者
- 领取公共年金者
- 领取大阪市外国人身心残疾人补贴者
- 养老院入住者
- 本人、配偶、或抚养义务人的收入相当于“老龄福利年金全额支付停止额”
- 符合其他市町村实施的支付制度的支付对象标准
- 根据“为帮助中国残留日本人顺利归国以及永居归国后的自立支援的相关法律(1994年法律第30号)”,领取支援补贴者
支付额 (支給額)
- 支付额 :月额10,000日元
- 支付开始月份 :从申请所属月份的下月开始
- 支付月 :每年4次通过银行汇款
申请手续 (申請手続き)
请向居住地区的保健福利中心保健福利课提交申请
咨询单位 (お問い合わせ)
各区保健福利中心保健福利课
或是福利局 高龄老人施策部 高龄福利课(家居支援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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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Welfare Bureau, Osaka City Hall, 1-3-20 Nakanoshima, Kita-ku, Osaka, 53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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