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称 |
儿童补助 |
内容 |
按照儿童补助法,为使监护儿童的家庭生活保持稳定,同时又有助于肩负未来社会责任的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素质的提高,向抚养儿童的父母等支付补助的制度。 |
支付对象 |
在日本国内居住并抚养中学未毕业儿童的人员。(未到15岁之后的第一个3月31日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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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没有日本国籍,只要登记到了住民基本台帐即可得到补助。(但是没有在留资格、在留资格为“短期滞在”或3个月以下人员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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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外国的儿童除非正在留学,否则不支付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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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儿童福利设施(2个月以内的短期入住或往来者除外)的儿童或寄养在别人家里(2个月以内的短期委托除外)的儿童,不支付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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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共同抚养儿童的,支付给儿童父母中更多承担儿童生活支出的一方(家庭经济的主要承担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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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额 |
收入限制额度以内的人员
0岁~3岁未满的儿童
每人每月15,000日元
3岁以上~小学6年级为止的儿童中的第1和第2个孩子
每人每月10,000日元
3岁以上~小学6年级为止的儿童中的第3个以后的孩子
每人每月15,000日元
中学生
每人每月1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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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第2、第3个孩子等的数法为按未到18岁之后的第一个3月31日的孩子的出生顺序。 |
超过收入限制额度的人员
每人每月5,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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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 |
<申请时需持以下物件>
能够确认申请者个人号码的资料(通知卡、个人号码卡、记载有个人号码的居民票) 能够确认是否为申请者本人的资料(护照、驾驶证等)
印章(橡皮图章不可)
申请者名义下的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等(能够确认帐户号码的物件)。
加入厚生年金或互助会者需提交申请者的健康保险证复印件。
有时还需要提交其他的必要资料。(与所抚养的孩子分居时等)
自2016年1月1日起,在申请儿童补助时需要填写申请者及其配偶的个人号码。
儿童补助制度多语言指南(财团法人自治体国际化协会主页)链接
(http://www.clair.or.jp/j/multiculture/tagengo/chil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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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开始 |
原则上从申请月份的下个月开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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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时期・支付方法 |
每年6月份(2月份~5月份的补助)、10月份(6月份~9月份的补助)、2月份(10月份~1月份的补助)的5日(遇到金融机关公休日时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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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限制 |
如果请求者(受付者)的所得达到了所得限制额,则不论儿童的人数和年龄,每位儿童每月支给5,000日元。
所得限制金额表
抚养家属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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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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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金额(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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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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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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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5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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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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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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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5.6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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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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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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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8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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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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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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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0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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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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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2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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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1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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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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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增加1人加38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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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中,将与社会保险费及生命保险费扣除相当的金额统一定为8万日元,由于该金额在计算所得时会被扣除,所以本表中将该金额加到了所得限制金额中。
如是老年抚养亲属,则向以上所得金额中每人加6万日元。
年少抚养扣除已被废除,但根据税法上已申告的抚养家属人数,所得限制金额的适用区分会发生变化。
抚养家属是指上一年已申告的税法上的抚养家属。
■所得金额的说明
1所得金额是指上一年的总所得金额等内容,基本有以下各项金额。
- 工资所得人员・・・・・“工资所得扣除后的金额”※被记在源泉征收票里。
- 事业所得人员・・・・・ “从收入金额减去必要经费之后的金额”
2另外还有以下扣除。
- ・ 医疗费扣除、杂项损失扣除、小规模企业互助费等扣除、残疾人扣除、寡妇(夫)扣除、勤劳学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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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申报书 |
受付者请在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居住地的区保健福祉中心儿童补助业务担当提交儿童补助现状申报书。儿童补助现状申报书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受付者的抚养状况等,以决定10月份支付补助(6月份~9月份的补助)以后是否能够继续支付儿童补助,因此是必要的。若不提交该申报书即无法领取儿童补助,故请务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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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处 |
居住区的保健福祉中心儿童补助业务负责人
儿童青少年局育儿支援部管理科
电话:06-6208-8111~2(只限日语) 传真:06-6202-69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