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危机管理在发生灾害及大规模事故、事件等会对市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的紧急事态时、为了能够在全市上下迅速实施综合应对措施、从而指挥各局进行全厅范围的综合调整。 此外、还进行有关危机管理的各种基本措施的策划、联络调整以及调查研究。 灾害对策为了保障市民的生活安全、把灾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大阪市地区防灾计划、通过强化灾害对策本部的功能、建立与防灾相关单位的协同合作体制等、从而不断完善防灾体制、同时努力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 (1) 灾害信息的收集与传达收集并分析气象方面的预报、警报、台风警报、河流降雨量等各种信息、及时传达给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力求建立迅速的初期应对体制。 (2) 初期应对体制的建立在休息日或夜间发生大震灾等严重灾害时、在职员主动集合的同时、预先任命的应急总部成员、应急区总部成员(步行30分钟以内能够赶到市政府、阿倍野防灾据点及区政府集合的职员)要立即集合、设置灾害对策小组、迅速地采取初期应对措施。 (3) 都市防灾信息系统的运用灾害发生时、通过信息网络联结市防灾本部和各区政府、运用网络的在线处理、准确并迅速地把握各地的灾害信息。 (4) 防灾行政无线通信系统的运用运用9线2000局的防灾行政无线通信系统、实现灾害发生时准确而迅速的信息通信目的。 (5) 防灾训练的实施在努力加强防灾相关单位的技术演练、建立联合协作体制的同时、实施以提高市民防灾意识为目的的各种防灾训练。
(6) 地区防灾能力的提高关于灾害发生时及其随后的营救、救助及初期灭火工作、由于地区居民自发的防灾活动能够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培养地区防灾领导的同时、还通过配备救助器材及备用物资等努力提高地区的防灾能力。 灾害时的救助在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时、根据受灾程度、在提供伙食、开设避难所、提供或出借日用品等临时应急措施的同时、还发放救灾资金贷款、灾害慰问金、受灾者生活重建支援金。 国民保护2004年6月成立并公布的《关于发生武力攻击事态时的国民保护措施的法律(国民保护法)》中规定∶各市町村长在发生武力攻击或大规模恐怖活动时、必须实施有关该市町村地区的“居民避难” 、“避难居民等的救援”、“武力攻击灾害的应对”等国民保护措施。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