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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guide for living OSAKA

入境后先需了解的事项

居民登记

进行居民登记,是为了明确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的居住关系和身份关系。请于居住地的所属的区政府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手续

需要登记时 登记期间 所需材料
从大阪市外(国外)迁入时 从迁入之日起14天以内
  • 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等
  • 迁出证明书(从国外迁入时不需要)
  • 护照(未发放在留卡时)
  • 非户主的外国人迁入等时,如果户主为外国人,证明与户主关系的材料(若是用外语制作的,需要日文翻译件,并明确翻译者)
  • My Number Card (个人番号卡)(仅限持有者)
  • 住民基本台帐卡(仅限持卡者)
大阪市内住址变更时 从迁居之日起14天以内
  • 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等
  • 非户主的外国人迁入等时,如果户主为外国人,证明与户主关系的材料(若是用外语制作的,需要日文翻译件,并明确翻译者)
  • My Number Card (个人番号卡)(仅限持有者)
  • 住民基本台帐卡(仅限持卡者)
往大阪市外迁出时 迁出之前
  • 可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在留卡或特別永住者证明等)
  • My Number Card (个人番号卡)(仅限持卡者,搬至国外时)
住址以外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
・特别永住者
从发生变更之日起14天以内 请向居住地所属的区政府咨询
住址以外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
・特别永住者以外的外国人
从发生变更之日起14天以内 请向居住地所属的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咨询

(2)更新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需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有效期满日为止的期间内办理更新手续。

在留资格 有效期间 手续办理场所
特别永住者的外国人 各种申请后第7个生日为止
(更新的情况下,更新前的有效期满日以后的第7个生日为止)
(未满16岁者到16岁生日为止)
居住地所属的区政府
永住者的外国人 在留卡的发给日起7年以内
(未满16岁者到16岁生日为止)
居住地所属的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特别永住者・永住者以外的外国人 至在留期限届满日或未满16岁者到16岁生日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居住地所属的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3)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遗失时

在留资格 申请期间 手续办理场所
特别永住者的外国人 从发现遗失之日起14日以内 居住地所属的区政府
特别永住者以外的外国人 从发现遗失之日起14日以内 居住地所属的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4)归还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时

如遇下列情况,必须归还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特别永住者的外国人
归还理由 归还期间 归还场所
  • 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有效期满时
  • 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间内没有再入境时
自此情况发生
日起14日以内
居住地所属的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 出境时(没有获得再入境许可时)
立即归还 居住地所属的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 获得新签发的特别永住者证明书时
立即归还 居住地所属的区政府
特别永住者以外的外国人
归还理由 归还期间 归还场所
  • 在留卡的有效期满时
  • 再入境许可的有效期间内没有再入境时
自此情况发生日起
14日以内
居住地所属的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 出境时(没有获得再入境许可时)
  • 获得新签发的在留卡时
立即归还 居住地所属的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5)住民票副本申请

由本人或与本人同一户口的人进行申请。由其他人代理时,请附上“委托书”。

【申请单位】
各区政府办事处 大阪市服务台 南港Port Town服务区 北部・南部服务中心 大阪市市政府1楼 住民票・户口关系证明发放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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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申报

(1)结婚登记

除了区政府备置的结婚登记申请书(填写必填项目,需2名成年人证人签名(签字)外,还需准备以下资料提交至区政府。
另外,关于需向国籍所在国的政府机关提交婚姻报告的,请到国籍所在国驻日大使馆或领事馆确认。
此外,有关需到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办理的手续,根据情况而异,请各自向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进行咨询。

①外国国籍的人与日本国籍的人结婚时

ア 外国国籍的人※1
  • 国籍的证明材料※2(护照、国籍证明书、出生证明书等)
  • 依照本国法律证明可以结婚的文件(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3
  • 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在留卡、特别永住者证明书 或护照等)
イ 日本国籍的人
  • 户籍全部事项证明书(戸籍謄本)或户籍个人事项证明书(戸籍抄本)
  • 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 (汽车驾驶证或护照等)

※1…已在日本以外的国家成立婚姻关系的,因为提交的材料和登记方法有所不同,详细情况请咨询居住地所属的区政府。
※2・3…请向本国的驻日大使馆和领事馆咨询获取方法。
若是用外语制作的,需要日文翻译件,并明确翻译者。

②双方均为外国国籍的人结婚时

双方都要准备与①ア相同的材料。

(2)离婚登记

除了区政府备置的离婚登记申请书(填写必填项目,需2名成年人证人签名(签字)外,还需向区政府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或护照)等。
另外,根据夫妇二人的国籍以及夫妇二人现在是否在日本居住等情况,有时日本政府机关可能不能受理离婚登记,即使受理还需提交其他材料。详细情况请事先咨询居住地所属的区政府。
向国籍国的政府机构登记离婚,请向该国在日本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确认。

(3)出生登记

孩子出生后,由父亲或母亲到区政府办理出生登记。
详细情况请参照「分娩及育儿的准备

(4)死亡登记

由死亡的外国国籍人的亲属或同住者在得知死亡事实之日起7天以内,准备下列材料,到居住地、在日本逗留期间的所在地或死亡地的区政府办理手续。
另外,必须在14天以内将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归还给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
另外,关于须向国籍所在国的政府机关提交的死亡报告,请到国籍所在国驻日大使馆或领事馆确认。
此外,有关须到大阪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办理的手续,根据情况而异,请各自向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进行咨询。

  • 区政府等机关备置的死亡登记申请书(需提交者签字或签名。)
  • 医生开具的死亡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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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执照

在日本国内驾车时,需要日本驾照或国际驾照。(部分国家等有例外。)

请浏览大阪的外国人生活指南【驾驶执照】(大阪府外国人咨询处)。
https://www.ofix.or.jp/life/easy-japanese/guide/pdf/5-3.pdf

大阪府警察网站
https://www.police.pref.osaka.lg.jp/foreign_language/foreign_language_chinese/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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