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留手续・护照
居留手续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
https://www.isa.go.jp/zh-cn/index.html
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
https://www.moj.go.jp/isa/consultation/center/index.html
关西地区驻日外交机构
https://www.mofa.go.jp/about/emb_cons/over/multi.html
在留手续(出入国在留管理厅)
护照
(1)遗失护照时
遗失护照时,请先前往附近的警察局领取“纷失届证明书”(遗失申报证明书)。然后前往本国驻日本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重新发行护照的手续。届时需提供“纷失届”(遗失申报书)上记载的受理号码,请事先予以确认。
(2)转记证明印章
如护照丢失而办理了新护照,需盖入境许可印章与转记居留资格。相关手续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办理。有关手续请前往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进行办理。